1819年四月四日,耶德遜首次用緬語公開講道。顯然他懍於工作責任的重大,必須能夠實行自己所講的,有建立聖潔生活的必要。(林前九:27)以後,歷年更新立志。
1.每天早晚,勤於私禱。
2.絕不有一刻閒懶。
3.限制自然的食慾,有節制並清潔。“保守自己清潔”。
4.壓制怒氣和惡意。
5.作事不存野心,不愛虛譽。
6.不率意衝動行事得罪神。
7.尋機會克己犧牲,作事有益於人,向信的人更是如此。
8.為基督和福音受苦,要以為喜樂;如死是得着,但不自尋死。
1823年八月三十一日,主日,重新立志,特着意第四條。
1826年十月二十九日,主日,重新立志,特着意第一條;並加以下次要的規律:
1.日出即起。
2.每天讀一段緬文,主日例外。
3.持續讀聖經及靈修書。
4.不讀非靈修性的英文書。
5.禁制不看不想任何不潔的事物。
1827年三月十一日,重新堅立以上的規律,特着重第一類二條。
願神賜恩惠,能夠堅守以上的規律,永遠為祂的榮耀,為耶穌基督而活。 J. 耶德遜(Adoniram Judson, Jr., 1788-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