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26, 2015

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

箴言23:25 你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 - 聖經

「你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箴二十三:25
「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箴二十九:15
箴言中二則子女如何用心敬重父母、孝順父母的重要教導。
消極方面是指為人子女的要懂得潔身自愛,不使父母蒙羞。積極方面,要能讓父母歡喜快樂。如何用心的「使你的父母歡喜快樂」,並能做一個「使自己的父母歡喜快樂的基督徒」?
要用心瞭解自己的父母讓父母歡喜快樂的第一個原則就是要能瞭解自己父母的想法、看法。去體會父母的關心,愛心,也要知道他們身心的健康的變化,而扶助他們。現代「家庭問題」的專家,在其演講或著作中,幾乎祇是一面倒的極力強調作父母的要多研讀青少年兒童成長的發展心理學,才能瞭解自己子女的想法、看法,才能輔導他們,這是理所當然的。但是卻嚴重的缺乏提醒為人子女的也有責任的要去瞭解父母的想法、看法及身心狀況,進而才能好好孝敬父母,尊重父母,要去瞭解父母親那種犧牲的愛、嘮叨的愛、責罵的愛、管教的愛,因而敬重孝順他們,去體會父母的需要、期盼,盡力去成全他們,陪伴他們。
子女要多多瞭解父母的想法、看法,體察他們的需要與期盼,才能讓父母親歡喜快樂。
你生的就捧在手心 生你的更要放在心上
要用行動來孝敬父母。用實際行動來孝敬父母這是使父母歡喜快樂第二個原則。聖經相當重視孝敬父母的真理,其所注重的不是過逝後之祭拜,而是父母健在時,真誠孝敬和孝養。當趁著父母健在時,不僅要有物質的奉養,且要有精神的慰藉,更要排除自己一切不良的習性,不敢因放縱自己而連累父母,正如聖經所說:「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箴二十九:15)。
事實上,孝是敬神之本,人必須能夠孝敬有形可見的父母,才能對那無形不可見的上帝有真誠的信仰,孝為愛人之本,人必須要會孝順父母,才懂得愛護晚輩,尊重長輩。新約時代耶穌曾公開責備法利賽人,為假冒偽善的信仰,其主要的原因是因為他們在行動上表示他們愛上帝,敬畏上帝,但在生活上不孝敬父母、奉養父母,這種信仰不能蒙上帝悅納(可七:11)。每一個為人子女的基督徒,都能立定心志,用行動實踐孝敬父母的真理,讓自己的父母活得歡喜快樂。
曾經有人用球類來比喻子女對父母的態度:當父母有求必應的時候,孩子們就會你搶過來,我搶過去,這個時候父母就像是「籃球」,等到父母可利用的價值被榨得精光的時候,孩子們就會我推過來,你推過去,這個時候,父母就像是「桌球」。再等到父母雞皮鶴髮,雙目呆滯,孩子們就會你躲過來,我躲過去,這個時候,父母就像是「躲避球」。最後,父母年老體衰,臥病在床,需要照顧,孩子們就會你踢過來,我踢過去,想盡辦法將父母踢出自己的家門,這個時候,父母就像是「足球」。這個球類比喻,聽起來會發出無限的感概。
用心孝順父母、敬愛父母,使父母歡喜快樂吧!這不但是我們的職責,也是我們蒙福的途徑,聖經提醒我們說:「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弗六:2)「要使父母歡喜快樂!」這是你我當存有的心志,當活出來的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