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尼( Charles G. Finny )一位年輕的律師,住在紐約。有一日他回到他座落在一個鄉村的律師樓,當時還早,他的大律師和他談話。
“芬尼,當你完成了律法課程之後,你想做什麼?”
“我想開一個小型律師事務所,借法律服務人群。”
“然後呢?”“賺錢。”
“而後呢?”“退休。”
“退休之後?”“等死。”
“最後呢?”一個令他心靈不安的字眼出現“審判”。
他奔入森林約半英里,獨自一人一整天都在禱告,他發誓一定要在神那裡得到平安,否則他不離開。他見到自己在神的審判台前,身處圍攔之內,四年來的學習,只是為私欲而活,為了享受這世界罷了,真是虛空,他現在清楚了這一切。長時間內心爭戰之後,芬尼出了森林,已是傍晚,榮耀神,蒙祂喜悅成為他餘生更高的生活目標,自此,述不盡的祝福充滿他的人生,他沒有從事律師職業,而是蒙召傳道,在日後五十年中,他帶領了千萬人歸向基督。
( The
Church Herald, from Encyclopedia of 7700
Illustration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