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ly 15, 2006

為主作大事

野心是應該嚴加斥責的;但大志向卻是高尚可欽佩並應該受到肯定與鼓勵的。
Ⅰ.這些監督、或是主教的職分是吃力不討好的職分
保羅當時主教或是教會監督是常常帶著重大危險責任,所得的報酬多半是吃苦頭、被藐視、被拒絕..。每當教會受到迫害時、教會領袖便成為攻擊的對象,是首先遭殃的。
所以、若只是想貪圖這名份或是存心濫竽充數的人,是決不會羨慕或看上這樣的苦差事的。因此、保羅說:『想要作領袖的、是可敬重的志氣!』

Ⅱ.可敬高尚的不是職位而是工作事奉的內容
教會領袖的事奉是這世上最尊榮的工作。(是特選、是神特別選召、有神保守與同在)他的尊榮足以激勵人去追求。若是出於高尚的動機與正確的態度便可得著世上與永恆的賞賜。(耶穌說:事奉我的沒有不在這世上得百倍、在來世得永生..)保羅的時代、只有真正關心祂教會的人,才會有堅強的動機想要得這樣的職分。

Ⅲ.這是以神為中心而非以自我為中心的事奉
作大並一定不好,是好是壞、要看動機。凡是基督徒都應該善用上帝給你的生命、充分發揮神所賜的力量與才能活出精彩的生命,耶穌教訓我們,但任何大致若是以自我為忠心、而有止乎自己、都是錯誤的。但相反地、若是以神的榮耀和他教會的建立為中心、是值得大加讚揚的。